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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《职业病防治法》宣传周主题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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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 小】 2006年06月21日 【我要打印】 |
本报讯(记者孟庆普)日前,卫生部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、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通知,决定于2004年4月25日至5月1日在全国深入开展《职业病防治法》宣传周活动。主题是“尊重生命,保护劳动者健康”。 通知要求,各地卫生行政部门、安全监管部门、工会组织和各行业、各系统要把宣传贯彻《职业病防治法》放在重要位置,精心组织,认真部署实施。要积极争取政府和新闻媒体的支持。新闻宣传要注重效果,注意抓典型,用正、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、案例启发警示全社会,使职业病防治法律深入人心。要广泛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,多层次举办企业领导《职业病防治法》培训班,全面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广大劳动者的自我保护能力。要发动社会广泛参与。各地要向社会公布职业卫生监督电话、投诉信箱,接受群众举报和咨询。对于群众和媒体反映的职业卫生问题,要认真调查,做到有处理、有反馈,决不能敷衍了事。 据悉,为配合宣传周活动,卫生部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、全国总工会将组织开展“职业卫生先进示范企业”评选活动和贯彻实施《职业病防治法》经验交流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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